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原徐州祥通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徐州祥通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地塊位于邳州市南京路東側、邳新路北側,地塊占地面積約為17793.51平方米(約26.69畝)。該地塊于2008年前為農田,于2008年開始建設1棟廠房,廠房建設完成后被徐州祥通塑料彩印有限公司收購,企業在廠房內生產加工塑料包裝袋,2015年~2017年期間陸續在廠區內建設3個倉庫,于2018年企業停產,并將廠區內所有倉庫外租作瓷磚倉庫,項目所在地塊于2020年10月份拆除,現為凈地。根據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的《邳州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地塊后續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1)、城市道路用地(S1)和公園綠地中的游園(G1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調查結論
2021年6月,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受邳州市運河街道辦事處委托對原徐州祥通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采用系統布點法和專業判斷法相結合的方式,共布設了7個土壤監測點位(包含3個土壤、3個水土聯合點位、1個對照點)和4個地下水監測井(3個水土聯合點位、1個對照點)。檢測項目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45項+ 特征因子:pH、鉻、鉛、銅、二氯丙烷、四氯乙烯、苯乙烯、甲苯、二甲苯、砷、汞、苯并芘、氟化物、氰化物、甲醛、氨氮和石油烴(C10-C40)等。
調查地塊內各土壤點位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河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0)中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調查地塊內各地下水點位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IV類標準、選取的《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中的公式計算出的值。
因此,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用于居住用地開發利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
三、調查建議
(1)加強對未受污染地塊的環境監管,在該地塊下一步開發利用前,保護場地環境不被外界人為污染,杜絕出現廢水、固廢等傾倒現象,保持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處于良好狀態。
(2)后續場地開發利用過程中需制定詳實可行的工程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委托單位:邳州市運河街道辦事處
編制單位: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桂工
聯系電話:025-85280708